江西省应急防控指挥部下发通知
文件要点
要点1
进一步落实“科学防控、精确落实政策”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种相关事宜。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将县(市、区)分为重、重、轻、轻四种类型,分别实施封闭控制和流动性控制对封闭式控制的城市居民区和农村村民小组实行严格的人员和车辆出入限制;允许人员和车辆有秩序地进出实行流动控制的居民区、社区和村庄。
点3
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企业在全面加强防疫工作的同时,可以有序开业。操作前应进行集中消毒和灭菌,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开业的宾馆饭店将在疫情结束前全面实行配餐制度或配餐服务,禁止聚集用餐。
点4
影院、KTV、网吧等聚集活动暂时关闭
分5
1分。对在跨省边境公路过境点进入江西的人员进行了两次检查和一次测试(来源、目的地和体温)。在省内各县(市、区)之间,在国家、省、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置的防疫检疫点或检测站将全部取消。
2。严禁县(市、区)、乡镇拦截和劝说从非重疫区返回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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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文件全文为了协调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社会秩序,最大限度地减少疫情防控对企业重返工作岗位和群众生活的影响,防控工作必须遵循科学防控和精确政策执行的原则。省防控应急指挥部决定以县为单位,实行
1和
1分区分级防控。按照科学防控和精确政策执行的原则,根据疫情严重程度将县(市、区)分为重、重、轻、轻四类,分别实施封闭控制和流动性控制对封闭式控制的城市居民区和农村村民小组实行严格的人员和车辆出入限制;人员和车辆可以有序进出流动控制下的居民区、社区和村组,但进出人员必须戴口罩,进行体温检测,报告接触史,并“勤洗手,不要聚集”;车辆必须消毒
2。辖区内的城市居民区和农村村民小组实行封闭控制或流动控制。县(市、区)应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做出审慎决策,并报一级防控应急指挥部备案。
3。为了在不同地区、不同层次实施差别化防控,需要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进一步推动疫情防控力量向辖区内城市社区、农村村庄和单位下沉,进一步加强网格化管理。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各自管辖范围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防疫和控制的主要责任
2、切实贯彻“一切到期,一切到期”的原则
1。为了更好地坚持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第一的原则,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秩序的恢复,有必要做好包括确诊病人、疑似病人、发热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在内的四类人员的分类、治疗和隔离工作。除了所有确诊患者外,疑似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必须继续进行分类和集中隔离治疗,所有发热患者也必须接受观察,所有发热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必须在家中隔离在一个房间内。发热病人较多的县(市、区)要抓紧增加定点医院、治疗床位和隔离点,加快发现疑似病例,坚决保证应收账款全部收回,所有治疗工作全部完成,提高治疗率。
2。所有县(市、区)现有疑似病人应在3天内进行检测和确认。
3。对于那些最近去过湖北,特别是武汉和其他重灾区的人,我们将进行为期14天的单间家居检疫观察。运送医疗物资、防疫物资和日用品的驾驶员及相关人员,经严格检验合格后,不得进行家庭隔离观察。
3。
1年应全面考虑防疫控制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企业恢复生产能力工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扩大生产能力或改变生产方式,搞好生活必需品的生产和供应,为农业生产奠定坚实基础扶贫和项目建设总体规划
2。商场、超市、酒店、宾馆等生活服务企业可以在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的同时有序开业。开业前应进行集中消毒和灭菌,并保持良好的通风。开业的宾馆饭店将在疫情结束前全面实行配餐制度或配餐服务,禁止聚集用餐。
3。对于重返工作岗位的人员,应妥善处理“进入、控制、诊断和治疗”。加强对返乡工人的健康监测,无症状者可连续14天以上重返工作岗位。到过疫情严重地区,未经过检疫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复工。鼓励企业和其他单位利用专用公共汽车接送员工上下班,恢复生产。
4。复工、复产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各级指挥部制定的防疫措施和要求
5。剧院、KTV、网吧等聚集活动暂时关闭
4。充分保证道路交通畅通
1。对跨省公路口岸进入江西的人员进行“两检一测”(源头检查、目的地检查、体温检查)。在省内各县(市、区)之间,在国家、省、高速公路出入口设立的防疫检疫点或检测站将全部取消。
2。严禁县(市、区)、乡镇拦截和劝说从非重疫区返回的车辆
3。为了减少道路感染,我们积极开展省内省间“点对点”道路客运和其他服务。
4。有序恢复城市公共交通和出租车运营
5。运输站应做好消毒和通风等工作。
5,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1。复工复产企业和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和指导,确保生产经营顺利进行,坚决守住安全生产无重大事故的底线。
2。妥善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完善多元调解解决机制,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通过网上投诉举报等方式表达诉求,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
3。进一步推进专项整治,保持打击各种犯罪和违法犯罪的态势,加大对传染病犯罪和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拒绝隔离治疗、不配合流行病学调查、阻碍防疫、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
4。利用疫情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假售假、诈骗、聚众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
5。打击谣言、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增强网络舆论的积极能量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实事求是地做好防治工作,及时纠正偏颇和极端做法,不搞简单化,一劳永逸。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定信心,坚定意志,采取更加果断的措施,协调好防疫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尽快实现全省防疫工作由相持状态向良好状态的转变,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指挥部1992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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