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顺利开展,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监管水平,近日,兴安县召开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工作安排会议,全县39家食品生产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阐述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相关政策,全面阐述了可追溯体系建设的重要性、途径和具体做法。会议强调,食品生产企业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建设的主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建立从生产加工到出厂销售全过程的追溯机制。对采购、进料、加工、储存、检验、销售、产品召回等关键环节的相关信息进行真实、详细的记录和保存,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的正向追溯、反向追溯和风险控制。当出现质量和安全问题时,可以召回产品,确定原因,追究责任,有效落实质量和安全的主要责任,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
199会议使食品生产企业充分认识到可追溯体系建设对确保食品安全的重要性,为有效落实企业主要职责,更好地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