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和建设局官网_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立即开展地下工程防塌陷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质监站、市市政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最近,广州、厦门地铁工程路面沉降事故不断发生,我市也发生了多起路面沉降事故,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城市安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为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地下工程坍塌的防治工作,根据市领导会议指示精神和相关工作安排经过研究,决定立即对城市地下工程防塌隐患进行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调查范围

全市所有在建深基坑工程,以及采矿法、盾构、顶管等地下工程。

2、调查时间

调查分为两个阶段:责任主体自查和监督执法抽查:

(1)责任主体自查: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2日;

(2)监督执法抽查:2019年12月23日至2019年12月30日

3、调查内容

(1)实施地质调查和周边管线调查调查深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根据可能出现的不良地质条件,特别是岩溶发育地区,是否采用钻探、物探等手段进行深入调查;在工程设计和施工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对周围管线进行了调查,是否严格执行了管线保护“6 100%”的要求,是否对周围地区老旧、可能损坏的给排水管道、箱涵等管线的泄漏情况进行了明确调查,必要时是否利用物探、地质雷达等手段进行了查明

(2)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实施评审是否按规定实施方案审查和施工图审查;是否按要求编制、批准和论证了危险和大型项目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方案并严格执行;根据调查中发现的不良地质条件和管道隐患,是否制定了必要的加固处理措施,如软土层预注浆方案、旧管道箱涵保护措施等。

(3)不良地质超前加固实施如果基坑工程周围有较厚的杂填土、淤泥质土、砂层或丰富的地下水等不良地质,或地下开挖工程穿越软弱土层、浅基础建筑物、不良围岩等级或岩溶地貌等不良地质,是否提前探测和掌握开挖面和地下开挖面的地质条件;是否严格执行土地动员令制度;土方开挖前,对检测发现的软土层、地下空洞等不良地质是否按要求提前采取加固措施

(4)实施第三方监控及监控数据异常处理监控计划是否按照设计和规范要求编制;监测频率和内容是否符合监测计划的要求;监测数据超过预警值或异常,是否及时上报;如果基坑位移、地面沉降、地下水位、隧道拱顶沉降等监测数据超标,施工单位是否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并采取应急措施,如果存在水土流失隐患,是否根据检测结果对受影响范围内的地面进行地质雷达检测并处理

4、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实施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地位,充分认识本地下工程防坍塌隐患排查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本通知的具体要求,认真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切实消除在建地下工程坍塌隐患。建设单位要切实落实主要责任,组织建设、监理、勘察设计单位认真进行自查

(2)认真检查,严格执法在执法抽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认真检查项目各责任方对防塌工作的落实情况。对不符合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逾期不整改的,责令其停工整改,并对相关责任单位或人员依法依规处理。

(3)认真总结并给予及时反馈各项目应按本通知附件的格式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各区(新区、合作区)、市级质监站、市级站的主管部门应于2020年1月5日前将隐患排查总结的组织情况上报我局工程质量安全部特此通知

附件

:表

《地下工程防塌隐患排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年12月17日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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