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忻州市公安机关网络警察巡逻执法
谣言
忻州市公安机关公布8起网络谣言
01
近日,我市互联网上流传“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指挥部一号令”的虚假信息,市政府及时发布了辟谣公告
经调查,罪犯张(男,1997年4月出生,五台县人)于2020年1月26日在互联网上散布“忻州市新型冠状病毒城肺炎防治指挥部第一号令”等虚假信息,并迅速传播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五台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者张处以3天的行政拘留处罚。
02
最近,一条消息在我市流传开来,“一名从武汉回来的学生昨天在忻州市宜兴医院被确诊。他为什么不报告?”
经调查,犯罪人韩某(女,55岁,静乐县人)于2020年1月26日在今天的头条上散布“忻州易经医院昨天从武汉拉了一名学生回来已被证实,你为什么不报案”的虚假信息,被迅速转发传播,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目前静乐县公安局已依法对违法者韩某处以3天行政拘留处罚。
03
最近,我市发布了一个小视频,内容如下:“武汉人回到四川老家,报案时,杀死了报案人。”
经调查,犯罪人肖某在微信群里传播了一段血淋淋的视频,内容显示:“多名警察控制了一名男子,另一名男子脖子被砍倒,地上有很多血,附近有很多围观者”。这个消息被谣传为“武汉人回到了他们在四川的家乡,当他们报告时,他杀死了告密者”谣言信息在微信群中迅速转发和传播,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目前,忻州市公安局新抚分局已对违法者肖某处以10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04
最近,网上贴出一条信息:“注意,今天24点以后,县市所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将改为24小时红灯。除了特殊车辆,私家车将在6: 200行驶。私人车辆被禁止行驶。正常驾驶将另行通知。”(请热情转发)“
经核实,我市交通管理部门尚未发布此类交通管制通知!所有交通灯都正常工作。谣言已经在全国许多地方传播开来,各地的交通管理部门都予以驳斥!
经调查,罪犯陈某(男,62岁,原平市西镇人)2020年1月31日,陈牟某利用微信传递虚假信息“今天24点以后,所有县市所有路口的交通信号灯将全部改为24小时交通信号灯”
目前,原平市公安局已给予陈安教育和警告,保证今后规范互联网使用,不在互联网上发表不适当的言论,不违反法律法规。
05
最近,我市一个含有“忻州市公安局”内容的网报
栏目被核实。该虚假信息是由王某(男,43岁,五台县人)发布的2020年1月31日,王某对其他城市的警务信息通报进行了部分内容修改,并在微信群中发布。这一虚假信息已经被极大地转发和传播了!
目前,五台县公安局对王某进行教育和训诫。同时,网警建议,对于真实内容,请使用微博、微信等官方媒体账号。
06
最近,静乐县的微信群发来一条信息:“静乐有新型患者,请注意不要在衙门前出门。”
到目前为止,静乐县没有发现疑似病例
经调查,谣言信息发布者是李某(女,静乐县人)李某因在微信传播虚假信息被静乐县公安局拘留3天
07
最近,一条消息在樊氏当地传播:“2020年2月1日在沙河东山社区发现了一种新的冠状病毒。”
到目前为止,樊氏没有发现疑似病例
经调查,造谣者是杨某(男,住沙河镇,高二学生)樊氏公安局要求杨某依法处理。杨承认了自己编造虚假信息并将其发布在网上的事实。樊氏公安局依法对他进行了教育和警告,因为他有一个承认错误的良好态度,而且是一名在校学生。
08
最近,一条消息在樊氏当地流传,内容是:“繁峙新城社区和锦绣花园社区隔离武汉热记者”
到目前为止,樊氏没有发现疑似病例
经调查,谣言信息由白某(女,樊氏岩头人,大四学生)发布。白某在QQ群中发布了谣言信息,并被广泛转发到微信群。樊氏公安局依法对他进行了讯问。白供认了向QQ群发布虚假信息的事实。樊氏公安局依法对他进行了教育和警告,因为他对承认错误的态度很好,并且是一名在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