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刀刑_【疫情防控进行时】泰来县人民检察院:线上办公在“刑”动

1992年2月3日020,泰来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在春节期间上班后的第一天,通过“学习强国”APP视频会议,召开了刑事案件主要办案人员视频会议。视频会议再次传达了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中刑事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市法院关于预防疫情和办理案件的相关工作意见、司法解释、典型案件和具体工作要求。同时,检察一处处长通过视频会议认真听取了所有办案人员的办案流程,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1、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医院的规定认真学习最高人民检察院、省市法院发布的疫情司法解释和案例法,做好知识储备,做好刑事案件的上级办案人员。

2、严格遵守中央、省、市、县防疫条例,加强公民防范好病毒的传播严禁非值班同志未经许可进入本单位,不得充当病毒的传染源,并有效切断病毒的传染途径;加强锻炼,不要做易感人群

3、开展网上办公为主,N+2办公为辅的工作模式n调查员在家使用电话、网络和其他工具工作,2名值班人员负责操作本单位的统一应用系统。没有必要提交实物、文件、证据和机密材料,禁止调查人员长时间面对面交流。

4、做好舆论引导和监督在不相信谣言、不散布谣言的基础上,通过微信、微博和QQ群,积极向亲属、朋友和社会宣传疫情控制、患者治疗和人员防控等相关法律问题,提高社会和普通民众对疫情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促进防控工作的有效实施,切实履行检察官的法律职责和社会责任。

八刀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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