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编:郑智
2年6月6日,文山市公安局以非法拍摄和传播防疫信息为由,对文山市人民医院的文某和文山市人民医院的刘谋等5名医务人员处以罚款和拘留,造成不良影响。
2年3月3日,文山市公安局发现有人在微信上传播疫情信息,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文山市公安局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受理了案件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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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认真调查,发现文山市人民医院的文某、谢某、关某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私自拍照、传播患者相关信息。文山市人民医院和于某通过微信传播。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文山市公安局依法拘留文某、于某、刘谋、谢某10天,并处以500元罚款。关牟某罚款500元
文山州上报两起违反防疫纪律典型问题
2年2月5日,文山州防疫指挥部上报两起违反防疫纪律典型问题:
1,文山州人民医院披露患者信息
2年2月3日下午,国家医院超声内科打字员文某(超生)、产科护士谢某(超生)经国家人民医院党委研究,文某、谢某被开除,谢某护士资格被依法吊销。
国家人民医院存在防疫工作责任主体不到位、科室人员监督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国家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吴、、副院长陆(主持工作)分别给予提醒。对主管护理的副院长李红、医务主任李燕、护理部主任谭薇、妇产科主任徐辉、超声医学主任陈东、肝胆外科主任罗聪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进行书面检查。
2。
2年2月4日,国家防疫监督指挥部在检查中发现,文山市德厚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肖宇担任德厚镇防疫领导小组副组长。他的工作松懈而细致。他没有仔细核对相关表格。他不知道住在疫区德厚镇的四个人的地址,也不知道联络小组的情况。2月5日,文山市纪委和监察院采访了他。
编造和传播虚假疫情信息,我们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据新华社报道,近日,国家普法办编制了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指导有关部门和公众了解相关法律知识,促进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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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中,“一嘴造谣、辟谣、跑腿断腿”现象时有发生。在这方面,应急反应法是明确的。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展或者应急处置的虚假信息,或者故意传播有关突发事件发展或者应急处置的虚假信息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暂停经营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许可证;直接责任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依照刑法编造虚假的危险、疫情、灾情和预警信息,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上述虚假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商报《光明日报》、《中央电视台新闻》、《澎湃新闻》等。
《国家商业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