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花10.62万公款买烟……玉溪交警揭露家丑
手持春城新闻近日,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2019年财务自查中发现,2013年四次违反公款买烟,共花10.62万元。这一问题的出现,反映了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对党的管理不够全面、严格。“两个责任”不足以承担,压力也不真实。领导干部的纪律和纪律意识有待加强。
针对这一问题,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作了深刻思考,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作了解释。它从一个例子中吸取教训,又从另一个例子中吸取教训。坚强的人下定决心面对这个问题,没有逃避或掩饰。它以肃清秦光荣的流毒为镜,坚决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原来的使命,知耻而后勇,致力于道路交通管理,为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更大贡献。并向社会承诺,坚决纠正违反纪律的问题,做到整改到位,逐一落实,事事呼应,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1。2013年5月14日,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单位五楼大会议室召开办公培训会议。公款用于购买会议用香烟,总支出为20200元。
2。2013年7月23日,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玉溪军分区举办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培训班。培训用公款购买香烟,总支出为42000元。
3。2013年9月,省有关部门赴玉溪监督检查大型货车检查整改情况。玉溪交警支队从公款中购买卷烟供检查组使用,总支出8000元,以检查组住宿费用的名义收取。
4。2013年10月21日至31日,玉溪交警支队实施了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和文明交通“1200”创建活动评估。评价工作用公款购买卷烟,总支出3.6万元。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编辑:周小雪
编辑:杨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