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商品住宅价格由成本加利润加税金构成,其中成本构成包括八个部分:楼面地价、前期工程成本、房屋建筑安装工程成本、社区公共基础设施及附属公共设施、管理成本、销售成本、财务成本、行政费用和资金
此外,《通知》还明确规定,以下五类费用不得计入商品房价格,包括住宅区经营性设施建设费用;开发经营企业保留的办公用房、营业用房的建筑安装费用和各种费用应当分摊;与商品房开业和经营无关的各种集资、赞助、捐赠等费用;各种赔偿、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款;按规定减免的其他费用不应计入价格等。
这是长沙房价调控的升级版
2年6月29日017,长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国家统计局长沙调查组联合发布了《长沙市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监制操作规程》(长发价格变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