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4月4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办理了一起感冒药和保健品作为抗新型冠状病毒药物销售的诈骗案。嫌疑人邱某因涉嫌诈骗被批准逮捕。
经过检查,嫌疑人邱联系了受害人,说他有一种治疗新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的“特效药”。看到疫情恶化,受害者同意购买“特定药物”侯秋假冒感冒药品和保健品作为新型冠状病毒预防药物,骗取受害人陈某9000元。受害者发现自己被骗后,向福州铁路公安局福州站派出所报案。1月29日,诈骗犯邱某在福建省古田县被福州铁路警察抓获。自
新型冠状病毒爆发以来,公安机关查获了所谓的“特效药”,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制定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总体部署。第一检察部根据职能主动与铁路公安指挥中心对接,从源头上掌握公安机关处理疫情的信息。
1年1月29日下午,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得知南昌铁路公安局福州公安分局办理了一起涉及疫情的刑事案件后,采取了第一个行动。1月30日,派出两名检察官提前介入,详细听取了公安机关的案情介绍,全面系统地整理了书面证据材料、讯问笔录等。,并对案件进行了深入的沟通、讨论和分析。
检察机关审查案件材料
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讨论案件并提出下一步调查的意见
1年31日,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向福州铁路公安机关下发了《调查取证指导意见》,对案件证据薄弱环节和下一步调查取证的重点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指导公安机关做好以下工作
发出《关于干预调查取证指导意见的函》
2年3月3日下午,福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受理了此案在充分干预的基础上,邱于2月4日因涉嫌诈骗被依法逮捕。同时,针对证据的薄弱环节和下一步调查取证的重点,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通过收集证据的方式向公安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以确保侦查人员自身的安全。
岗位检察官讨论案件
法律文件传递
文件:陈祥、
图片:吴、廖玉玲、陈、
编辑:吴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