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记者14日从国家金融发展实验室获悉,国家金融发展实验室青岛实验基地近期发布的《金融科技与消费金融发展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建议对不同的消费金融机构实行统一的监管规则,将消费金融信息纳入信用报告体系,防止过度消费和信用。
近年来,中国消费金融业务发展迅速。消费金融需求数量少、频率高、分散的特点,使消费金融成为金融和技术融合程度最高的领域之一。报告指出,金融科技在消费金融生态链的客户获取、风控数据、信用增级、资本等节点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并贯穿于金融机构开展消费金融业务的各个环节。
《报告》指出,传统商业银行、特许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消费金融平台在应用金融技术开展消费金融业务方面各有利弊。
为促进我国消费金融业务的发展,《报告》建议,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保护消费金融机构的法律追索权和催收权,疏通消费金融机构对违约者的诉讼和征信机制。
2是在防范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对不同的消费金融机构实行统一的监管规则,支持正规的消费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的产品和服务,适度放宽消费金融公司的融资条件。
3是加强个人信用调查等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将消费金融信息纳入信用调查体系
4是严格的访问条件。对于本质上属于消费金融且需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获得许可的业务,许可机构应被允许与各种非许可机构合作,这些机构对不需要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获得许可的业务具有专业优势。
5是为了明确责任和风险的主体,并针对消费金融领域的联合贷款模式和贷款援助模式发布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
6加快监管技术建设,推动消费金融领域沙箱监管机制落地
7是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和教育,鼓励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防范过度消费和过度借贷。
中政网赵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