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象推广_柳林县城市形象标识、城市精神和城市宣传口号面向社会推广使用

为了进一步提升柳林县的形象,突出柳林独特的城市气质,扩大城市影响力3月20日,柳林县公开向全社会征集城市形象标识、城市精神和城市宣传口号。两个月后,收集了187个城市标志作品。916篇关于城市精神的文章和1994年关于城市口号的文章经过几轮筛选和专家组评审,柳林县的城市形象标识、城市精神和城市口号最终得到考虑和确定。

柳林县的城市形象标志主要是以柳林红枣为基础,以红色为主色,这不仅是农业文明红枣的象征,也体现了红色的文化基因印章“柳林”的表达体现了柳林县深厚的文化底蕴。带印章的祥云是由刘琳的英文大写首字母“LL”更改而成。它就像火焰和河流。火焰像火一样反映了刘林人民的热情和激情。这条河象征着柳林40英里长的沙琪河、母亲河、黄河和历史长河,体现了柳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悠久的文明。标志选用黑、红、橙、黄、绿、蓝六种颜色,代表“开放、繁荣、绿色、文明、快乐”的新柳林建设和地方特有的国宝“优质焦煤”整体造型线条简洁生动,充满张力,展现了柳林县蓬勃发展、敢为人先的创业精神。

柳林城市精神:诚信包容、开拓进取柳林市的宣传口号:枣香在人间,诚信在柳林城市形象标志是城市的独特标识符号。城市精神和城市宣传口号是城市人文内涵的体现,对于提升柳树形象,凝聚全县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柳林县城市标识、城市精神和城市宣传口号的使用主要是政府性、公益性和非商业性。商业用途使用前应报县委宣传部批准。图为柳林县的城市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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