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化的最高精神是外在的宗教精神,中国文化的最高精神是内在的道德精神”。从“内圣”创造“外王”一直是中国儒家政治哲学追求的理想,这也是董仲舒《春秋繁露》的立意所在然而,作为一种起源于封建专制时代、旨在为宗法国家提供理论依据、论证皇权绝对统治的“皇权哲学”,董仲舒的政治理论在当今现实政治中是否有价值,一直是一个众说纷纭、难以定论的问题。这篇文章也只指出了一些可能的想法。
董仲舒政治哲学的特点是道德与伦理的政治化,即道德与政治的分离,这也是中国封建政治思想的一个基本特征。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提出“道是治,道是惩,民是自由而无耻的;“道德是道德的基础,礼是平等、羞耻和尊严的基础”的政策将道德和政治融为一体。对于现代政治哲学来说,两者之间有明显的区别道德被视为一种个人美德,而政治被视为一种具有“公共性”的社会美德道德和政治受法律约束。前者在法律之外,而后者在法律之内。在回应
时,中国学者唐君毅认为,“虽然中国以前的德治、人治、礼治的社会政治理想高于西方的法治和民主,但它们实际上低于今天的西方法治和民主,因为它们没有经过法治和民主。一旦主观道德意志减弱,它就会落到统治者的权力自由上。”因此,没有客观的公共意志来支持法律,限制权力的欲望,就没有人治、德治、礼仪不倒的支持也就是说,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德治、人治和礼治的政治理想,对西方民主政治和法律政治有着自己的超越。然而,这种德治和礼治要求人类有很高的道德意志。如果有任何放松,权力将会失去它的限制,并且会为所欲为。
这里,问题的关键不是是否承认非政治因素,特别是道德因素对社会政治生活水平的影响,而是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非政治因素对社会政治生活的渗透根据唐君毅的假设,“必须有一个客观的法治制度和人治制度来防止政府中人民的意志崩溃,必须有一个客观的人遵循这一理性原则来共同培育德国,以支持和促进政府中人民的道德意志。这样,中国过去的“德治”、“人治”、“礼治”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因此,对于当代中国来说,我们必须强调“法治”和“人治”的优先性。在坚持“依法治国”和“以人为本”的前提下,我们还必须推进“以德治国”和“以礼治国”的目标当然,对于现代社会来说,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的道德理想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维度。我们知道,任何社会和政治制度的建设都离不开道德支持。一方面,道德作为一种超政治的、个体化的内在价值要求,应该与超个人的、有组织的政治价值区分开来;另一方面,政治制度的维护也需要道德情感的支持,这是哈贝马斯提出“政治合法性”概念的背景对哈贝马斯来说,政治制度的“合法性”取决于公民对它的热情和信任。没有道德和情感上的认可,政治体系缺乏合法性。这表明,政治生活应注重隐性精神秩序与政治意志的结合,同时注重显性秩序和行为控制,这已成为现代哲学的一个重要观点。
在董仲舒的位置上,虽然政治与道德的区别并不明显,但他提出的“以德治国,以德不惩”的政治主张对我们重新思考当今时代道德与政治的关系仍有借鉴意义。董仲舒主张文学教育和教化(“文学美德”),主张慎罚和刑事监禁(“权力”),认为“圣人之道不能单靠权力来统治,但必须有教化”,并把善与恶、道德惩罚和阴阳划分开来。他认为“所有的恶都属于阴,所有的善都属于阳”。他强调说“天对阳是对的,但对阴不是对的,道德不能用来惩罚。”惩罚不应该成为一个世界,而惩罚不应该成为一岁。对于政府和惩罚,称之为命运,而不是国王也”这些思想与现代政治思想中强调教育而忽视惩罚的主流意识形态密切相关。如果说董仲舒的道德是政治基础的思想被作为政治基础的法律所取代,那么他关于政治与道德关系的论述对当代政治哲学是非常有益的。我们甚至可以说,真正体现中国法律特色的将是儒家所倡导的礼法精神的融合,以及外在法律规范与内在道德理性的统一。
这里,必然涉及到“李”的现代转型董仲舒把“阳贵阴贱”作为“礼”的逻辑起点。他希望通过“人的代理日”的理论推理,证明从属公式(君主、父亲和丈夫)相对于从属公式(大臣、儿子和妻子)的优越地位然而,支配作为一种权力意志,其本质在于满足权力欲望,即压制对方的意志。对方的意志越强,我们越能征服它,我就越感到满足。这将不可避免地导致被支持的公式的专制统治。因此,“礼”现代化的核心任务是消除“礼”的等级观念,代之以公民平等和自由的观念,从而凸显“礼”所蕴含的“和谐”、“仁”、“忠”、“信”的价值观
在现代,自我的过度膨胀使得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极度紧张。一方面,董仲舒倡导的“天人合一”的政治理念强调道德主体的自律机制(自律、自律、自诉、自责、知足、谦虚、不争、谦虚、养心、修身);另一方面,它强调爱妻子、爱父亲、爱儿子和孝道、朋友之间的相互信任、自上而下的相互尊重以及自己人与自己人之间的相互诚实等道德规范。这实际上强调了一个人的主观意识与社会认可的客观价值之间的协调和对应,这对于基于个人平等的现代政治非常有益。因为平等的公民之间也需要相互承认和尊重。在这里,权力的意志也存在,但它不再以一种强烈的形式被压制,而是通过相互承认和尊重来表达。在这里,没有绝对的权威,而是建立在共同伦理基础上的人际关系。否则,这种“仪式”会被现代社会接受为一种和谐的政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