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永宁区人民法院执行院长周祥:“本案系翁、苏集资诈骗案他们用高利率作为诱饵来吸收公共单位存款。2005年至2012年,翁吸收1.89亿元,苏吸收5000多万元,共筹集资金2亿多元。“
在这起集资诈骗案中,翁、苏用他们吸收的资金购买房产,支付高额利息,购买股权。最后,由于资金链断裂,他们都被抓住了,投资者的钱也砸到了水漂
第一次执行金额超过360万元
法院返还被害人
昨天,永宁区人民法院执行委员会以翁的名义拍卖了两套房屋,第一次执行金额超过360万元。法院按比例把钱还给受害者。
周祥:“这360万元是按正常比例分配的,因为所有受害人都不享有优先抵押权。每人从几千元到40万元不等。”“
归还现场,执行法官就归还问题为受害者回答问题尽管法院帮助受害者追回了第一笔执行死刑的钱,但这笔钱对于投资者的巨额投资来说只是九牛一毛。
为自己的盲目投资,上当受骗之前,这一课的代价已经够大了记者
:“你投资了多少?”
受害者:“30万元
记者:“这次我能拿回多少钱?
名受害者:“得到4000元将来应该仔细考虑投资。将来,我们不能碰这些东西。“
法院执行委员会表示,将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有效处理翁、苏的财产,最大限度地为受害人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