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富士康_成都富士康爆炸死亡300人?谣言!

人民网成都9月10日电(任重)9日,成都市互联网警察在官方微博上进行检查执法,并发布通知:成都市互联网警察在网上检查中发现网民“沃* * *”昨日发布微博称:2011年5月20日,成都富士康公司发生爆炸,造成300人死亡经调查,事故实际造成2人死亡,“沃某”发布的微博纯属谣言。

成都富士康

成都网络警察特此提醒,以其他方式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均属违法行为我希望广大网民能够遵守网络秩序,共同维护网络环境。他们不会相信谣言或传播谣言。他们将通过网络寻找最美丽的风景,而不是因为越界而被法律严惩。

成都富士康

提示:散布谣言的后果是什么?

自2015年11月1日起,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实施,任何人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发布虚假消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将被判处7年监禁。

《刑法修正案(九)》在《刑法》第291条中增加了一条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和警报,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而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