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年11月4日,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等部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若干办法》(以下简称《26办法》)《26条办法》发布后,受到了广大台湾同胞和台湾企业的热烈欢迎和肯定。为了让大家更多地了解“26条办法”的具体内容,会议特别邀请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资司副司长郑平;科技部港澳台办副主任徐杰;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副司长李玉冰;和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陈,详细介绍了《26项办法》中涉及对台湾企业平等待遇的13项措施。
频道卫星电视记者:《26条办法》第三条提出台资企业可以平等参与中国大陆的城市建筑垃圾回收、园林垃圾回收、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回收、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等循环经济项目。请介绍相关信息谢谢你
郑:随着内地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发展,建筑垃圾、城市污泥、可再生资源、工业固体废物等废弃物的数量非常大。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内地先后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循环经济发展,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不同层次的循环经济实践,探索建立一批循环经济示范试点项目,培育产业发展重点企业,形成较大的循环经济产业市场。
我们欢迎技术先进、行业经验丰富的台资企业积极参与大陆循环经济项目,分享产业发展机遇(中国兰若台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