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而无法继续经营,法院宣布将停止经营并清理债务。我国《公司法》规定,对于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法院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和相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那么,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的债务会不会涉及股东的个人财产呢?
网友咨询:我们是一家贸易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已经两年了,我再也跑不动了。我打算申请破产,但现在我的公司正与几个客户合作,欠他们大约30万元。如果我申请破产,我的公司要赔偿客户多少?
北京明希律师事务所王杰律师答:
有限公司的股东只对投资金额负责如果你没有任何虚假投资、未付投资、注册资本外逃、转让公司财产等行为,你就不必用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登记其债权当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的处置顺序不足以清偿扣除破产费用、职工工资和安置费用以及税费后的全部债务时,一般债权人应按比例获得补偿。债务清偿余额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分配。
公告日后45天内未登记的债权不再偿还。
有限责任公司所承担的债务仅是公司的资产,不涉及股东的个人财产。
王杰律师分析:
企业破产后,在偿还债务前,破产费用应从公司财产中扣除,剩余财产用于偿还债务。当企业破产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全部费用时,破产费用可以按比例优先支付。
根据中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1)破产案件诉讼费用;
(2)管理、改变价格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3)经理履行职责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员工的费用
第四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互利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履行双方未完成的合同而产生的债务;
(2)因债务人财产被无故管理而产生的债务;
(3)债务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务;
(4)债务人继续经营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发生的债务,造成他人损害的;
(6)因债务人财产造成损害而产生的债务
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一般来说,它是指清算组将破产财产中的非货币财产转换为货币财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终工作。一般情况下,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值、后公示、最后由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债权调查结束后,清算组应当采取封闭式出售或者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清算。根据破产法,被用作担保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
(1)法院应当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分别进行登记
(2)抵押权人应将担保财产的所有证明材料移交给清算组
(3)抵押权人应将抵押权人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移交清算组
(4)抵押人应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清算组应办理担保财产的转移手续。
(5)清算组将担保财产移交给拍卖行进行拍卖
(6)清算组将单独列示担保财产的拍卖所得,扣除费用后移交给抵押权人
有限公司申请破产后,还需偿还债务。首先,从公司财产中扣除破产费用,剩余财产用于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