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业兼职_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一些教师兼职当主业 授课当副业

“兼职为主业,教学为副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高校教师考试未能充分考虑学科和岗位的特点,导致一些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不能“坐冷板凳”。

报告建议改革教师评价和任命机制,以克服“只论文、只帽子、只职称、只学历、只奖励”的痼疾

9年10月2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作了《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根据监督工作计划,今年6月至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高等教育法》进行了执法检查。这是《高等教育法》颁布以来的首次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虽然近年来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有所突破,但整体改革滞后。教师数量与办学规模和人才培养需求不相适应。许多地方大学长期以来受到人员不足和教师严重短缺的影响。在一些省份,近三分之二的本科院校师生比例不达标,而在一些省份,相当多的高校师生比例超过22: 1,不符合办学的基本要求(18: 1)

同时,高端人才引进困难,培养薄弱,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学术大师和学术带头人数量不足。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比例不高,技能型人才难以进入教学团队。

西部和东北地区经历了严重的人才流失,这已成为地方高校发展的“痛点”。根据该报告,在一些省份,副高等职业教育以上级别的专职教师的流出与流入的比率在五年内超过3: 1,而在一些大学,高层次人才的数量在过去三年中出现负增长。

前次报告建议改革教师考核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教师分类管理和分类考核制度,克服“只论文、只帽子、只职称、只学历、只奖励”的痼疾,引导教师安心教书育人。

同时,注重培养,大胆使用,尽早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推进良性竞争和人才有序流动,引导人才资源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高校流动,有效遏制部分地区和高校人才恶性竞争,逐步建立适度开放、合理规范的人才流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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