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防控新冠状病毒肺炎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5日发布《关于加强春节后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市场秩序安全稳定的通知》
据悉,辽宁将恢复对活禽和野生动物贸易的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农业(集中)交易市场、商场、超市等的监管和防范。坚决禁止非法销售活禽,与林业、草业、公安、海关等有关部门共同打击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坚决防止任何反弹。
严格控制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督促食品生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防疫责任,依法履行进货检查和记录义务。严禁收购来历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的畜禽及产品。严禁按规定对生产、包装、储存、运输等环节的设备和环境进行清洗和消毒。也严禁执行熟食制品的腌制和杀菌处理要求。严禁有发热、感冒、咳嗽、呼吸道感染等症状的人员从事食品生产,严格控制生产质量和安全
同时,督促市场管理单位达到“四必须到位”,包括员工必须每日检查到位,每日测温,对于疲劳、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场地设施必须就地消毒,场地和公共设施应每日消毒;原材料的来源必须是可追溯的。严禁购买和加工野生动物及其产品。严禁收购活禽和进行现场加工生产。加工操作必须标准化。加工和销售直接进口食品的员工必须在操作前洗手和消毒,并在整个过程中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有效保障了网上餐饮的安全,加强了网上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上的“游戏”产品和无证网上商家、线下相关商品和商家的自查自纠;加强餐饮服务单位和食品配送人员在网络中的防控宣传,确保配送容器的日常清洁和消毒,严格包装餐饮食品或使用“食品安全密封标签”;加强送餐人员的健康管理,每天测量他们的体温,并在整个过程中佩戴口罩。鼓励选择外卖服务,提倡“无接触配送”
此外,将有效加强防疫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及时查处食品生产经营领域涉及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控的违法行为和主体。涉嫌违法犯罪活动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