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企业信用建设。根据国务院的部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做了一些具体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第一,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实现了全覆盖,1亿多家企业拥有社会信用代码,股票代码转换率100%。市场参与者有独特的识别号码,从而实现了全球通用的接入方式。二是信用信息共享水平明显提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连接46个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集各类信用信息500多亿条。自然,中国人民银行的全国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产生了5亿元。2757万企业信用信息公开,1.1亿家庭市场主体相关信息公开。这些信息最终形成了我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部门的协调监管和社会的广泛监管创造了强大的调整空间。第三,信用法规建设得到大力推进。截至目前,已有27部法律和36部行政法规对信用条款进行了明确规定。全国三分之二以上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颁布并正在颁布地方信用建设法律法规,已经颁布了47项与社会信用相关的国家标准。
二是实施以信用为核心的新的市场监管机制,这也是三个方面的内容。首先,信用承诺被广泛使用。到目前为止,已经收集了600多万份各种信贷承诺的记录。深圳的审批中明确告知承诺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明确承诺备案制,行政审批时间缩短50%-90%二是加快形成信贷分类监管机制,各地区、各部门根据信贷风险优化监管资源配置。三是对失信者实施联合惩戒和激励措施,提高违法失信主体的失信成本,引导他们退出市场。
第三是要注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领导了行业协会的脱钩。到目前为止,已经有80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的行业协会从试点到开始完全脱钩。在脱钩过程中,我们是希望脱钩的行业协会。根据社会组织的要求,我们成为政府决策的参与者。企业的服务提供者、行业自律和市场自律的组织者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同时,行业协会自身也应加强信用建设。(记者马瑞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