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如何在不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少
人群聚集
如皋法官通过微信群聊视频开庭审理
案件,调解3起案件
2年2月3日14时15分,如皋市法院快速审判庭张海涛法官准时到庭审理劳动赔偿案件。与过去不同,法庭里只有两名法官和书记员。
本案原告是宿迁人,被告朱是如皋人。原告最初告知被告朱于2017年在无锡从事雨棚工作。被告欠他25,000元的劳务费,但未能多次提出要求。因此,他向法院起诉。
庭审前,法官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原被告双方同意通过微信群聊视频进行庭审原告称他们不在镇上,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方便出庭。法官远程开庭,这也为他们提供了方便。
★开审前★
开审前,张法官要求原被告将身份证上传至微信群。确认身份信息后,张法官打开微信群聊视频,敲响惊堂木,庭审正式开始,书记员同时录音
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最终陈述...所有程序都依法有序地进行,审判花了两个半小时才完成。庭审结束后,由书记员同步记录的庭审笔录由法官和书记员签字,然后拍照到微信进行群聊。双方应予以确认。整个过程由软件记录,光盘被刻写保存。由于双方争议较大,调解失败,案件将在不同的日期裁决。
截至2月4日上午,张法官通过微信群聊调解了3起案件,其中1起已达成分期付款协议,被告调解成功后履行完毕,第3起案件已初步达成分期付款协议,双方正在就具体细节进行协商。
(来源:如皋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