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浦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查处了一起宾馆不按规定办理外国人住宿登记的案件,并依法对涉案宾馆进行了行政处罚
2年12月12日,浦城一家宾馆的工作人员到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提交外国人临时住宿登记资料时,经警方仔细检查发现,12月10日,3名韩国游客入住宾馆,12月11日离开。该酒店犯有未能在24小时内及时提交三名韩国游客住宿登记信息的违法行为。警方立即依法对该酒店展开了调查。经询问,酒店管理层承认了延迟三名外国人注册信息的非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的规定,浦城警方对涉案酒店给予了警告。同时,在警方耐心解释法律后,酒店管理层表示将加强学习和教育,积极组织人员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不再发生违法违规行为。
普及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住宿的,酒店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将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机关。外国人在旅馆以外的住所居住或者住宿的,应当在住宿后24小时内向居住地公安机关登记。否则,他们将受到法律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