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迟全省所有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全省所有企业最早于2月9日复工根据通知,全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将于2月9日24: 00前恢复工作,但与保障城乡运行(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公共交通、环保、市政卫生等行业)、防疫(如医疗器械、药品、防护用品的生产、运输和销售)有关的企业除外。 消毒灭菌产品等行业)、群众基本生活需要(如食品生产、物流运输、超市等行业)以及其他关系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通知要求企业在复工前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和卫生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对因工作确需返回本省的,各地、各部门、企业要加强检疫和卫生防护,企业要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到过重点疫区的省级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确保防疫和控制的全覆盖和全遗漏。同时,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旅游、文化娱乐、九小场所等行业应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坚持稳字原则,落实属地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效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