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如何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名员工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需要根据他们自己的工资计算。当然,如果这部分工资由几个主要部分组成,包括一些工资奖金等。例如,《劳动法》的44项规定包括加班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算基数
根据《劳动法》第44条的规定加班工资是以工资为计算基数的,所以要了解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首先必须了解工资的哪一部分由《工资总额构成规定》第四条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由以下六部分组成: (一)小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四)津贴和补贴;(五)加班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按规定的工资基数应包括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补贴,如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等级工资、奖金、年终奖金、专职奖金、粮票和交通补贴等项目在计算加班费时,这些项目应该加在一起。
计算加班工资的时间标准
加班工资是以小时为计算单位计算的,所以要计算加班工资,必须先计算小时工资自2008年1月3日起,每月标准工作日为21.75天
的具体计算公式是
月工资收入\u 21.75 \u 8小时\u加班小时\u 150%(或200%或300%)
2、特殊情况下的加班工资
1年,计件工资和加班费也包括在
计件工资的加班工资计算中对于每天超过8小时、每周超过40小时的计件工作任务,单位已经支付了工资的100%,但没有再支付50%(或100%或200%),在这种情况下,加班工资应另外支付给员工。
2、综合工作制和不定期工作制条件下的加班
主要是指企业因生产特点或工作性质,必须在一定时间内进行连续生产或工作,并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弹性工作时间等方式保证员工休息休假权利,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的工时制度。单位实施这两项工作制度必须经劳动部门审批。未经审批,只有协议不能执行。
综合工作制一般以周、月、季、年为周期。是否有加班也是根据这个周期中超过标准工作时间的总工作时间部分来计算的。
不规范工作制度主要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现场人员、营销人员和部分值班人员。他们的工作时间相对宽松,通常很难计算加班时间。
但如果单位安排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应根据《劳动法》第44条第(3)项支付工人的工资(即如果安排工人在法定假日工作,他们应支付不少于工资的300%)
在日常生活中,不管哪个单位的工人,如果他想加班,就会有加班费,否则对工人不公平,也可以向有关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投诉,而加班费根据不同的时间段有不同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