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新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要求,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它坚持“以快为主,严于律己”的原则,迅速亮剑。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案件。努力确保市场价格稳定,有效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1年27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立即组织新北区春江分局稽查人员对常州汇康新药业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
经调查,该药店于2020年1月23日中午11: 00购买了第一批300包(两包)石墨烯KN95口罩。购买价格为30元/包,销售价格为56元/包。差价率为86.67%,当天售罄。第二批300包(两包)相同型号的石墨烯KN95口罩将于2020年1月23日晚上8: 30左右购买。购买价格为42元/包,销售价格为98元/包,差价率为133.33%。面具将于2020年1月24日至1月26日出售。
经研究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对该药店抬高口罩价格的,从重给予50万元的行政处罚。1月31日,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管局春江分局依法向药店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常州市市场监管局局长提醒,在疫情防控期间,要加强价格自律,积极履行维护供应和价格稳定的社会责任。销售价格应根据实际购买价格合理确定。不应有捏造和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应得到有效落实,城市市场价格秩序应得到有效维护。
路口记者万小珍通讯员蒋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