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1月1日,青岛市商务局、青岛市市场监管局下发《关于保证供应、稳定价格的建议》,要求全市经营者积极扩大货源,正常销售商品,杜绝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价格违法行为。
满足市场供给,保证公民正常生活需要
全文如下:
新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每一个市民的心脏在全民抗击疫情的关键时期,我们向全市相关行业经营者提出如下建议:
1。企业应加强防疫知识的宣传和普及加强企业的自我防护措施和员工的防疫宣传教育,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春节期间和春节后返工人员的疫情管理报告,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措施,与全社会共同控制疫情蔓延;不相信谣言,不散布谣言,共同做好舆论引导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积极扩大商品供应,满足市场供应,确保公民正常生活需要充分发挥商业流通企业作为主渠道的作用,拓宽供应渠道,加强产销衔接,确保主要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要切实提高应急供应能力,落实主要生活必需品不脱销、连续归档
3。加强行业自律,认真落实各项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省发改委等三部门下发的《关于防控新冠状病毒肺炎过程中确定非法推价问题的通知》中的价格控制要求,依法合理确定商品销售价格,规范销售商品,杜绝非法推价、囤积等价格违法行为
4、认真遵守其他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存在价格不明码标价、价格串通、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是每个人克服困难的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做好防疫工作,齐心协力,团结一致,共同打赢这场硬仗,做好全市防疫期间的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
青岛市商务局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
2年2月1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