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市颁布《鼓励有条件幼儿园开设幼儿园班级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幼儿保育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通过开办幼儿园班和其他形式,为2至3岁的婴儿提供护理服务。鼓励和支持本省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根据社会需求开设幼儿服务相关专业,根据国家培养目标和培养计划,将急需和紧缺的幼儿专业人才纳入培养计划,合理确定招生规模、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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