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1日从工业和信息化部获悉,国务院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联合防控机制医疗物资保障小组发布了《关于疫情期间进口防护服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然,为了满足防疫控制的需要,企业可以紧急从国外进口符合医疗防护服标准的产品,如日本、美国和欧洲。企业可以提供境外医疗设备清单文件和检验报告,并对产品质量和安全做出承诺,可用于突发事件。上述措施为疫情防控期间的临时应急措施,疫情结束后将予以解除。(记者张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