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时报_陕西高院对做好防范、抗击新冠肺炎期间的执行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新冠肺炎疫情时报

面对疫情, 为了切实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疫情的防控工作,确保广大执法警察依法安全履行职责,我们必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安排部署防治新冠状肺炎

期间的实施工作, 陕西省高级法院根据与当事人接触多、失业多、执行时间24小时等特点,下发了《紧急通知》,安排部署预防和抗击新发冠状肺炎期间的实施工作。

“通知”要求:

1。自通知发出之日起,市、县法院不得临时组织集中执法行动,不得夜间外出办案,不得在未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联系。

2、跨地区案件需要通过实施指挥平台事项委托制度进行处理,并在必要的前提下,报主任审批受委托法院因防疫原因拒绝接受委托的,应当撤销委托

3、物业调查与控制应在“总量对总量、点对点”网络调查与控制系统中进行涉及疾病控制企业和人员的财产调查控制措施,报分管副院长或院长决定执行后,可以中止调查控制措施

4、接待、联系当事人等实施事项,可以通过微信、短信、电话等方式办理,尽量不预约、联系当事人确需预约的,应当事先询问当事人的身体状况,预约应当在法院指定的地点进行,并符合保护措施的要求。

5、积极引导信访当事人通过信函、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反映信访要求,及时公布信访人接受信访的信函地址、电子邮件地址、传真号码,在疏通信访渠道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信访窗口访问量要切实做好信访窗口的卫生防疫和接待人员的防疫教育工作,确保安全文明接待来访

6、暂停与公安机关的联动机制;控制地和发现地的法院应当委托公安机关或者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的申请人协调处理被执行人,并在羁押被执行人时应当符合看守所的临时控制要求。

7。在预防和抗击新的皇冠肺炎期间,将建立省级法院执行应急指挥值班制度,各级法院执行局局长将负责领导、指挥和处理管辖范围内的紧急情况。省高级法院行政指挥中心具体负责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应急调度。地方法院执行委员会应该设立特别的班级来澄清他们的责任。如有相关情况和问题,应立即向省高级法院执行委员会报告。

8、由于防治、抗击新的皇冠肺炎疫情,导致暂停、暂停实施相关实施事项的,办案期限延长

《通知》强调,全省各级法院要高度重视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积极服从和服务当前疫情防控大局,认真做好履行职责过程中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切实保障当事人、来访群众和法院工作人员的安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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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陕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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