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1月31日凌晨,世卫组织总干事谭德赛(Tan Desai)宣布,由新冠状病毒引起的肺炎疫情构成了“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并不建议对中国实施旅行和贸易限制。
在此之前,总干事召开了一次国际卫生条例紧急委员会会议(由独立专家出席)中国专家介绍了会议的最新疫情和采取的各项防控措施,并积极参加了会议讨论。委员会向总干事提出了被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构成“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的建议和临时建议。
会议专家和谭德赛高度赞赏中国的疫情防控工作,强调这一宣布将进一步调动国际资源,帮助世卫组织向卫生系统薄弱、公共卫生能力不足的国家提供必要的国际援助。与此同时,世界卫生组织可以通过发布临时建议来协调所有国家的行动,以防止一些国家采取不必要的严厉措施。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的预防和控制,并采取了最严格的预防和控制措施。我们有信心也有能力有效控制并最终战胜这一流行病。希望国际社会理解和支持中国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国际卫生条例》和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与中国共同防控疫情,维护地区和全球公共卫生安全。附件:释义
1。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突发事件(PHEIC)是指根据《国际卫生条例》确定的异常事件:(1)国际疾病传播给其他国家造成的公共卫生风险;(2)可能需要采取协调一致的国际应对措施
2,临时建议
(1)如果确定正在发生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总干事应按照程序发布临时建议。此类临时建议可酌情修改或扩大(包括在确定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已经结束之后),同时也可根据需要发布旨在防止或迅速发现其返回的其他临时建议。
(2)临时建议可包括缔约国或其他缔约国对遭遇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的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运输工具、物品和/或邮包采取的卫生措施,目的是防止或减少疾病的国际传播,避免对国际交通造成不必要的干扰。
(3)临时建议可根据程序随时撤销,并应在发布后三个月自动过期。临时提案可以修改或延长三个月。在确定与此相关的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后,临时提案可持续到第二届世界卫生大会。
3。对人员、行李、货物、集装箱、运输工具、物品和邮包的建议如下:
(一)世界卫生组织向缔约国发布的对人员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无需采取具体的卫生措施;
-受影响地区的旅行历史回顾;
–审查医疗检查证书和任何实验室分析结果;
-需要体检;
-审查疫苗接种证明或其他预防措施;
-需要疫苗接种或其他预防措施;
-嫌疑人的公共卫生观察;
-对嫌疑人的隔离或其他卫生措施;
-隔离感染者并进行必要的治疗;
-跟踪与疑似或感染者接触的人员;
-嫌疑人或感染者不允许入境;
-拒绝未感染人员进入受影响区域;以及进行出口检查和/或限制人员离开受影响地区
(2)世卫组织就行李、货物、集装箱、运输工具、物品和邮包向缔约国提出的建议可包括以下意见:
-无需采取具体的卫生措施;
-检查清单和导航路线;
-进行检查;
-审查为消除离境或过境期间的感染或污染而采取的措施的证书;
-处理行李、货物、容器、车辆、物品、邮包或骨头,以消除感染或污染源(包括媒介和宿主);
-采取具体的卫生措施,确保骨骼的安全搬运和运输;
-隔离或隔离;
-如果所有现有的处理或操作方法都不成功,受感染或受污染或可疑的行李、货物、集装箱、车辆、物品或邮包应在监控下密封和销毁。不允许离开或进入这个国家。
责任:陶计燕|审计:李珍|董事:万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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