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国家控制措施_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关于抗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办税服务提示

国家税务总局秦皇岛市税务局

抗击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税务所提醒

尊敬的纳税人和纳税人:

|河北省1992年1月24日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反应抗击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为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上级的安排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就优化纳税服务有关事宜,建议如下:

1、延长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纳税申报期限

,将法定纳税申报期限2月延长至2月24日受疫情影响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2020年2月仍难以办理纳税申报期限延长的,可以依法申请进一步延长。

2、网上税务服务

为了防止疫情蔓延,建议您尽量选择“非接触”渠道,如河北省电子税务局、河北省微信公众号、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在处理业务时,减少现场税收的数量,并将交叉感染的风险降至最低

(1)常见涉税业务处理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包括网页版、客户端、手机应用等。)提供“我想办税”、“我想查询”和“互动中心”等业务处理功能。各种涉税事项,如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纳税申报和支付、认证和签发等,均可在网上办理。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页链接或直接登录河北省电子税务局办理。(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hebei.chinatax.gov.cn)

(2)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处理如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门户网站主页链接,或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应用程序办理。

(3)车辆购置税申报单如需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请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纳税服务大厅”,选择“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纳”模块申请。

(4)车船税申报和纳税如需申请纳税申报和缴纳车船税,请注意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纳税服务大厅”,选择“车船税缴纳”模块进行申请。

(5)社会保险费的申报和缴纳

如果您需要申请和缴纳社会保险费,请通过以下渠道进行:

1,企业、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

(1)您可以通过河北省电子税务局申请和缴纳费用并打印账单→我要纳税→纳税申报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模块

(2)您可以关注河北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纳税服务大厅”,选择“社保缴费”,选择相应的保险类型申请缴费。

2年,城乡居民缴纳

(1)可关注河北省纳税微信公众号,进入"纳税服务大厅",点击"社会保障缴费",选择相应的保险类型,并申报缴费

(2)可以进入微信,选择“我”→“缴费”→“城市服务”→“河北省社会保障缴费”申请缴费

(3)可以进入支付宝,选择“城市服务”->“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医疗)保险”申请缴费。

(4)付款人也可以通过经办银行的网上银行或手机APP等渠道付款注意事项

:

1,网上社会保险业务时间为每月1日至25日,结算期为每月26日至月底,无法办理网上社会保险业务。

2年、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至2020年2月28日

3、自助纳税服务

为方便纳税人和纳税人办理业务,我局以综合纳税服务大厅为核心层,基层税务分局为基层,银行等社会机构为扩展层,在全市范围内构建“36510”自助纳税服务体系,提供“365天不间断、10分钟无障碍、全市范围”的自助纳税服务目前,全市已设立36家网点,业务范围涵盖发票采集、发票生成、社会保险费申报支付、纳税申报支付、凭证打印等5大类42种常见业务。如果您正在处理发票收集、发票开具和凭证打印,建议您优先选择自助方式

"36510 "自助税务所查询路径:关注"秦皇岛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税务所一"→选择"自助税务所"→选择"所有税务所"

4、纳税服务大厅服务

全市纳税服务机构将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做好通风消毒工作,所有工作人员将戴口罩上班,努力为您提供安全的纳税环境如果您真的需要到税务服务大厅进行现场处理,请通过税务服务大厅与公众联系,提前了解排队情况,提前预约,避免长时间等待。进入税务服务大厅时,请自觉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等防疫控制工作。不戴口罩或有发烧、咳嗽等不适症状的人员暂时不准进入税务服务大厅办公。请理解并支持他们。本市纳税服务大厅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请参考附件。

5、涉税咨询服务

如需咨询涉税(费)问题,请拨打河北省税务局12366税务服务热线或税务服务办公室业务咨询电话咨询

秦皇岛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

2年1月31日

附件:

1,河北省税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2,个人所得税APP公众号二维码

3,秦皇岛市税务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4,秦皇岛市税务服务办公室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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