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吉林省交通厅了解到,交通部近日发布了《关于加强2020年春节长假相关重点工作保护的通知》。由于疫情,春节假期被延长,同时高速自由通行时间也被延长。具体调整主要包括:
1、调整地铁小巴的运营模式延长假日专线小巴免费通道栏杆提升时间,2020年2月2日入口收费站延长至18:00,2020年2月3日出口收费站延长至00:002020年2月2日18: 00至24: 00,地铁小巴将在入口收费站领取纸质通行证,免费期间离开出口收费站的小巴将直接免费通行,无需交回纸质通行证。2月3日0:00起,高速公路将恢复正常收费模式,入口收费站将恢复发放中交卡,出口收费站将正常为持有纸质通行证或中交卡的地铁小巴收费
2、调整ETC小客车运行模式各省(区、市)应调整收费文件。1月24日00:00至2月2日24:00期间,一类客车收费为0元
3、做好节日前暂停交通流量的处置工作1月21日00:00至1月23日24:00之间暂停的所有ETC小巴应逐一仔细检查,以确保“获得豁免”根据重大节假日的免费政策,在正常清算结算前,费用金额将调整至0元。对于不符合重大节假日免费政策的当前交易流程,应直接进行正常清算和结算。状态不明的,必须在相关证据收集完毕后进行处理,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不得处理。
4、全面开展“应免”工作调查各省(区、市)应全面开展节假日数据调查首先,在1月23日24:00之前进入高速并在节假日期间离开高速的ETC小巴应免交全额通过费第二,1月24日00:00至2月2日24:00期间,所有ETC小巴收费0元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当前交易流程,省级收费中心系统暂停交易,发卡单位不予记账。对于造成虚假扣款的,各发卡单位应根据交易时间、车型、出口交易流程等信息做出“免扣”的判断,直接退款,友好告知客户;完成后,将分发退款工作单,各收费单位应配合办理退款。资料来源:吉林省交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