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山东省青岛市将免费治疗的覆盖范围从确诊患者扩大到疑似患者病人隔离治疗期间发生的门诊或住院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基金和财政资金承担。个人不缴纳保证金、不缴纳医疗费的,由定点医院实行核算管理,疫情结束后由医保、财政部门组织统一清算
1年29日,青岛市医保局、财政局、卫生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扩大医疗保障范围,将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疑似患者纳入医疗保障范围,享受免费医疗和确诊患者。
通知要求,取消报销目录限制以满足患者需求对疑似病人和确诊病人,符合卫生部新的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要求的药品、诊疗项目和一次性医用耗材暂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统一执行a类报销政策,取消对自费比例和支付范围的限制。
的同时,为了搞好财政保障,减轻定点医疗机构推进的压力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提前向相关定点医疗机构预付资金,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补充资金,全面做好资金保障和支持工作。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医疗费用应单独上报,不纳入医院总预算管理,以确保医院全面承诺治疗。截至目前,青岛市各级医疗保险已提前向23家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医疗保险资金1.0158亿元,并将继续密切跟踪疫情变化和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定点救助需求及时拨付新增资金。
通知要求简化处理服务流程,以避免交叉感染医疗保险经办服务积极采用“不开会”方式,全面实施网上经办,包括门诊疾病网上申请、信息网上提交、网上审核结算、异地备案等程序应通过系统上传或电话备案,对于病情稳定、需要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剂量应放宽至3个月等。要求定点医疗机构还要优化医疗结算流程,减少排队等候时间。(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