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新闻网1月29日电(杨颖)自2020年1月25日起,遂宁市已派出982名药品安全执法人员开展“防治新肺炎、保障药品安全”检查活动。
目前,“防治新肺炎,确保药品安全”检查活动进一步深入本次检查的重点单位是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接到药品设备质量问题投诉和报告的药品经营企业、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
检查主要通过企业自检、专项检查、现场检查、日常检查和工作检查等方式进行。关键内容包括药品是否从合法渠道购买,其资质是否齐全。购销记录是否齐全、采购来源、相关资质、购销记录和账目,处方药是否按处方销售;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执业药师或药学技术人员是否在工作中履行职责等。
据报道,迄今为止,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共检查781次,其他口罩和消毒灭菌产品经营单位检查100多次。对中心医院传染病医院区12种新肺炎治疗特效药的储存和质量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共处理了55起投诉和举报,发出了100多封价格警告信,责令改正5起,警告3起,查处了1起非法宣传和销售“N95”口罩和过期酒精的案件(遂宁市市场监督局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