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像网络新闻(记者陈魏冉)省政府高度重视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在全国的传播。1月25日,尹红省长主持召开了全省新发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电话会议,对全省疫情的防治作出安排。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省政府教育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决定重点对教育系统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治实施监督
通知如下:
1。监督监督内容
(1)省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决定的执行情况当前的重点应包括:应急机制的组织、领导和运行,强制性控制措施的实施,武汉市教育系统中滞留人员的现状,放假期间在校学生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防治工作。
(2)全省新冠状病毒肺炎防治视频电话会议“十个坚决到位”要求的落实情况主要包括各项措施的实施、重点人群控制、重点区域控制、大型活动控制、预防控制、医疗救治、信息报告、物质支持、舆论引导和责任落实
(三)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主要包括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关于做好学校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做好学校学生寒假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通知》、《省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提示卡》、《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4)省教育系统实施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防治的其他重要信息
2、监督方法
(a)对照调查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单位在前期防治工作的基础上,对监督内容逐一认真进行自查和调查,对发现的措施不到位、执行不到位的问题进行立法修改。
(2)省级监管在省防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市县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对重点地区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查。
3、相关要求
①高度重视提高政治地位面对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蔓延的新形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和实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认识防控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疫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和统一调度,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各项决策和安排。对防治工作不到位,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通过全省通报和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的方式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将按规定提请有关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2)加强领导和责任落实要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的要求,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成立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立专门工作小组,认真制定本单位应急防控预案,强化防控措施,应对应对应对措施,加强舆论引导,做好防控工作。依托当地党委和政府,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落实防疫措施,责任转移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依法有序防控,坚决打赢校园疫情防控战,防止疫情在校园大面积传播。
(3)加强值班,及时报送信息疫情报告制度由专人负责,严格执行“每日报告、零报告”的规定。从现在起,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直属学校应在每天17:00前通过电话向教育部门体育与卫生艺术部门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各学院或省级中等职业学校发生疫情时,应同时向省教育厅总值班室和体育卫生艺术部报告。各单位必须在2020年1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防疫控制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
联系人:省教育厅体育与健康艺术系高李根、张学元,联系电话:0371-69691070或69691753(传真),电子邮件地址:hntwyc@126.com
省教育厅综合值班室电话:0371-69691666,传真:0371-696919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