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炎一级响应有什么措施_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社会管控措施的通告

肺炎一级响应有什么措施

《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贵州省关于启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一级反应的公告,为有效遏制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传播和蔓延,有效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毕节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20年1月27日起实施以下社会控制措施

1、减少人员聚集活动

(一)舞厅、影剧院、棋牌室、网吧、洗浴洗脚城等公共娱乐场所一律暂停。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图书馆、书店、体育馆、文化中心和社区(村)文化活动中心都将暂停对外开放。

(2)关闭所有旅游景点和景点,所有旅行社暂停所有团体活动

(3)将停止大规模群众活动集会、庙会、灯会、庆典和其他原定和计划的集会活动将被取消。暂时停止所有农村集市

(4)全市各类培训机构将停止提供离线培训服务。

(5)停止城乡各类集体用餐,禁止餐饮经营单位接受宴会晚餐。婚姻延期,葬礼简化,并报村(居)委会备案。

(6)所有客运公司暂时取消省级公共汽车

2。严格准确地开展人员调查

(1)从2019年12月20日起,对在武汉工作、工作、学习、赴武汉旅游及参加其他活动后返回毕节、来自武汉完成探亲访友的人员进行全面健康登记。

(2)进入汽车站、高速火车站、火车站、机场、高速路口和连接相邻市(州)省的主干道的人员应进行严格的体温检测和筛查。不得错过任何一辆车或一个人。一旦发现新的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相关症状,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当地卫生部门。

(3)发热(体温≥37.3℃)、发病早期白细胞计数正常或淋巴细胞计数下降、发病前14天在武汉旅行或有生活史、或发病前14天在武汉接触发热伴呼吸道症状、或与确诊病例有聚集性发病或流行病学联系、或与新增疫区确诊病例有联系的人员,必须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按规范进行卫生检疫

(4)拒绝合作的,可以依法强制进行卫生检疫

3、加强拥挤场所的卫生管理和消毒

(1)全面关闭市区、县、乡镇市场的活禽交易和屠宰市场,全面禁止野生动物交易

(2)对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公交车站、高速火车站、火车站、机场、超市、酒店、商场、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拥挤场所实行日常定期消毒和严格管理,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

(3)医疗机构严格执行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湖北等重点疫区的

(4)辆车辆将在双路口入口处消毒。

4、确保应急物资供应

(a)用于医疗保健的短缺,预防和控制应急物资和设备以及居民日常需要的防护用品,组织物资采购,鼓励当地企业生产有保障的物资必要时,市、县级防疫控制领导机构有权召集,各单位必须配合

(2)必要时可依法临时征用房屋、车辆及相关设施设备

(3)依法打击恶意恐慌性抢购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五、开展群众性防控工作

(一)所有行政、企事业单位都应建立防控机制,积极防控,严格调查,发现情况及时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

(2)医务人员、车站、机场、国道、省道、高速公路等检查站的检疫人员,从事交通运输、快递、餐饮银行、电信柜台等公共服务行业的人员,必须采取相应等级的防护措施

(3)暂停湖北等重点疫区人员的住宿预订,主动联系预订房间取消预订,全额退款。

(4)通过公共媒体开展大众健康知识普及教育呼吁广大人民减少探亲访友的次数,尽量避免与外人接触。

(5)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收集和报告疫情信息,落实人员隔离和公共卫生措施,组织公民开展群众性预防控制工作。

(6)县(自治县、区)政府(管委会)、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公室)和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本辖区内流动人员进行疫情调查,并根据计划立即对疑似症状人员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7)鼓励公众为疫区人员提供线索(提供线索: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威宁自治县、赫章县、百里杜鹃管理区、金海湖新区)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终止时间由毕节市人民政府另行通知毕节市人民政府

2年1月27日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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