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冠状病毒引起肺炎流行期间基层医疗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
县(区)卫生局:
为做好我市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肺炎疫情的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市卫生委员会决定,从2020年1月28日12时起,个体诊所、门诊、乡镇医院、村诊所、 辖区内无发热门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社区医院等医疗机构,不得将有接触史或接触史的患者从武汉送回如果这些病人去看医生,必须通知他们去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做好医院感染管理工作。请县卫生体育局认真组织实施附件
:大同市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名单
大同市卫生委员会
2年1月28日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