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政府通知_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春节期间市区烟花爆竹禁燃管控工作

2020春节就要到了日前,市政府发出通知,要求贯彻《韶关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韶关市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 认真做好2020年春节期间城区烟花爆竹的控制工作,实现春节期间“禁区基本无噪声,禁区外噪声少”的目标。

春节期间政府通知

通知指出,春节是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容易发生和频繁发生的时期。燃放烟花爆竹影响环境质量,危及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这是一个公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重要民生问题。《通知》实施后,城区禁烧面积约为原面积的2倍,控制禁烧的任务更加繁重和困难。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要亲自学习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前线指挥。克服幸运观念的麻痹,提高责任感和安全意识,全面推进《条例》和《通知》的实施

通知要求明确的任务和联合管理各地各部门要明确目标,细化任务,分解责任。应指定专人负责形成各负其责的组织体系,确保烟花爆竹始终得到控制、掌握、监督和检查。要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监督,广泛宣传禁止燃烧等法律法规的相关知识,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使群众了解禁止燃烧的法律依据,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同时,加大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曝光力度,倡导公民不购买、储存或参与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要加强问责,认真履行职责市政府将严格执行工作责任制,对不集中工作、措施不充分的单位和部门进行通报,督促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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