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蓓表示,落实个人防控责任是最有效的前端防控措施,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防控体系建设至关重要。根据北京市政府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明确加强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责任的通知》,要求每个人都要协助、配合和服从政府部门依法组织的防治工作,从自觉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不去人多地方多入手,做好自我保护工作。 依法接受有关机构对传染病的调查、采样、检测、隔离和治疗等防治措施,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名从疫区返回北京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在家认真观察14天,每天向所在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报告健康状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跟踪其健康状况或电话询问。
名从疫区来到北京的人员,应本着对自己和他人健康负责的精神,在到达北京后14天内,主动接受或主动进行早晚温度监测,尽量减少和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出公共场所。外出时戴上口罩以加强个人防护。
从疫情发生地返回北京时或来北京人员出现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到最近的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配合医务人员询问其健康状况。
新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确诊患者和密切接触者,应当依法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隔离治疗和家庭观察
《通知》对未依法落实防治责任的人员规定了明确的责任追究制度《通知》明确规定,在疫情防控中,对不履行职责、不正当履行职责和违法履行职责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政府各部门应严格执行报告制度,不得隐瞒、拖延或虚报。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未按照规定履行预防控制职责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