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新冠状肺炎_湘潭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救治公告

(附医疗流程图和全市开设发热门诊的91家医疗机构名单)

是对感染新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有效治疗,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市相关治疗工作公告如下:

1,

1。有发热、疲劳、干咳等症状的患者

2。武汉在疾病发作前两周内有旅行或居住史;或在发病前14天内接触过来自武汉的有呼吸道症状的发热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的患者符合上述两个标准的

名患者应以对个人、家庭和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主动去医院。

2,治疗程序

1。病人应该戴上外科口罩,选择去附近开发热诊所的医疗机构。

2。配合医院注册改善个人信息;

3。配合医院完成初步筛查和分诊;

4。经医院初步筛查后被视为可疑的患者将乘坐专车前往辖区内指定的治疗医院接受治疗。

3,治疗医院

1。市级(含市区)定点治疗医院

湘潭中心医院和湘潭市第一人民医院分别为玉湖区、月塘区定点治疗医院和市级定点治疗医院。湘潭中心医院也是全市危重病人的定点治疗医院。

2。湘潭县人民医院、湘乡市人民医院和韶山市人民医院分别为湘潭县、湘乡市和韶山市的定点治疗医院

4、救援力量

按照“集中病人、专家、资源、治疗”的原则,市、县两级成立了医疗救援专家组,为进入指定救援医院的病人提供集中救援。

特此公告!

湘潭市新冠状病毒感染引起的肺炎

流行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年1月27日020

湘潭新冠状肺炎

[责任:胡孟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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