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调查,1月26日上午9点30分左右,南昌县汤南镇渡口的村民胡某(男,30岁)驱车出了渡口村牌楼的疫情大门。他没有听工作人员胡某华(渡口村干部)的劝说,坚持强行驾驶汽车冲洗卡并虐待工作人员。因此,他与工作人员胡某华发生了争执。胡某从驾驶室里拿出一根伸缩杆,当场打了胡某华。胡某华的鼻梁断了,左眼也被拳头伤了南昌县公安局汤南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依法调查胡某殴打他人的事件。胡某承认了他的非法事实。南昌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者胡某处以15天的行政拘留。南昌县公安局
也警告说,服从命令,听从安排是面对疫情的最佳选择。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