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迟
年全市企业复工和
年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及有关单位开学的通知:
为加强对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疫情的防控,有效减少人员集中,阻断疫情蔓延,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健康。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本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决定,现发布以下紧急通知,推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
.1。本市各类企业不得早于2月9日24: 00复工。它涉及确保城市(供水、供气、供电和通信等行业)、防疫和控制(医疗器械、药品和防护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等行业)、人民生活需要(超市、食品生产和供应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国民经济和生计的相关企业的运作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上海市各级各类学校(大学、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要到2月17日才开门此前,学校没有组织学生返校,也没有举办任何离线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包括培训机构)具体开放时间将根据相关防疫控制情况,经过科学评估后确定。一经确认,将提前向公众公布。
3。对于近期因工作需要返回上海的人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加强检疫和卫生防护。各单位应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曾经到过重点疫区的人员,应严格执行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实现全面覆盖。
4、各有关企业和学校要认真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稳定有序。
2年1月27日020
上海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