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1月24日,020,柯友忠旗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接到上级的命令。一名新浪微博网民在互联网上传播“新冠状病毒”信息。该网民表示,乌兰浩特市、兴安盟和阿尔山市均已确认感染了“新冠状病毒”。乌兰浩特市不再安全对此,网络安全部门立即介入进行登陆验证。经核实,新浪微博网民是柯友忠奇的居民白某经过调查,白moumoumou供认了在互联网上传播“新冠状病毒”信息的非法行为。白moumoumou本人并不知道兴安盟地区是否感染了“新冠状病毒”

目前,白Moumou因散布谣言、谎报疫情,已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克友中企公安局网络安全大队行政拘留。在这里,兴安联盟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兴安联盟公安局提醒广大网民:不要相信谣言和提供虚假信息。更重要的是删除无法转发或已经转发的未经验证的信息。否则,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