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一级应急措施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的决定,结合全区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防控情况,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26日零时起,采取以下防控措施
1、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各要素网格管理系统的作用,全面安排和收集湖北地区所有生姜人员,签订14天居家或集中医疗观察承诺公安民警、镇、村(社区)干部、基层网格工作者、医疗卫生工作者要对湖北江人员实行“五包一”制度
2、严格卫生检疫措施所有生姜入境通道都要设立检查站,实行强制性卫生检疫,并对来自其他地方的所有生姜入境人员进行主动健康申报和体温监测。市民进入商场、超市、酒店、餐馆、公共交通和其他公共场所时必须戴口罩。公共场所经营者应当在场所入口处设置佩戴口罩的醒目提示,禁止未佩戴口罩进入场所。
3、严格遵守防治工作要求湖北所有人员必须主动到自己的村(社区)登记,并承诺做好家庭或集中医疗观察工作。如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不得自行服药,必须乘坐120专车转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检查筛查。故意隐瞒或者拒绝合作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严格的旅行控制暂停省际包机和湖北旅游线路开通湖北地区对江城的游客或个人游客接待暂停。对于现有订单,他们应及时联系并取消订单,并提供全额退款服务。
5、严格举办各种活动各种公共活动将暂停,婚礼、葬礼和婚礼等大型集体晚宴将停止。剧院、歌舞娱乐场所、网吧、浴场、公园、体育健身场所、棋牌室等非日常生活必不可少的场所均关闭所有培训机构将停止提供离线服务。不允许所有公职人员参加集体晚宴和其他活动。
6、严格各类场所消毒管理各类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拥挤场所应严格消毒,必要时实行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和其他单位的来访人员应当主动申报健康和进行体温监测。规范医疗机构的现场控制、消毒隔离、个人防护、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
7、严格全面的宣传动员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短信、新媒体等形式深入村庄和社区宣传防疫知识,有效提高公民主动预防疫情的意识和能力。各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要建立防控机制,积极防控,严格调查,及时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情况(疫情电话:0523-88262267)鼓励市民为湖北省江城人员提供线索
8。如对本通告内容有任何疑问,请致电12345热线咨询。
台州市姜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领导小组
2年1月26日
资料来源:姜堰微视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