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疫情辟谣工作_鄂州市关于开展各级机关党员干部进村(社区)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鄂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关于开展各级党员干部预防和控制村(社区)新冠状病毒感染工作的通知

做好疫情辟谣工作

各区、葛店开发区、机场经济区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市直各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部署精神, 省委、省政府关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全市各级防治指挥员会议决定,按照《关于监督包保乡(街道)新发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疫情的通知》的要求,深入本部门联系的村(社区),及时给予语音指导,及时掌握疫情,及时采取行动。现将相关工作职责明确如下

1。加强返回人员的安排要以村(社区)为网格,一次联系安排一户,做好疫情防控监测、调查、预警等工作,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不漏一户一人。加强返乡人员的健康监测,重点是对武汉返乡人员进行检查,督促返乡人员每天两次测量体温,做好监测和登记工作。如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家庭隔离”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村(社区)公共场所的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是加强农贸市场环境管理,在每个村(社区)、单位和家庭实施环境卫生管理措施,防止疾病传播。

3。加强健康教育通过“建议书”和“信函”等形式,开展新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治的针对性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医疗指导,对公众进行科学指导,正确理解和预防疾病,指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搞好个人卫生,不进行探视,不参加聚集活动,出现症状时及时就医。按照《鄂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指挥部通知(第4号)》文件精神,加强婚礼管理宣传工作

4。做好群众思想的引导工作深入了解群众需求,及时解决群众困难,加强相关政策措施的宣传和解释,增强群众自我防范意识和社会信心

肺炎防治指挥部鄂州市新冠状病毒感染

|

1992年1月26日020

大家都在看

相关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