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医生一生都在乡村看望村民,这是医疗保健的网。然而,当他们年老时,他们的生活就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张璇济宁市卫生医疗领域政协委员、济宁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农业劳动党济宁总支部主席、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科副主任,今年提出了一项提案:“解决农村医生养老保险的建议”。"
张璇指出,乡村医生是农村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的承担者,是基层医疗卫生事业不可或缺的力量。近年来,济宁市高度重视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加大了资金投入、项目建设和人才引进力度,基层医疗队伍建设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然而,目前乡村医生的发展仍然不容乐观。年满60岁的老医生不得不辞职,而年轻的乡村医生对自己的工作状况不满意,不愿意从事农村医疗工作,而且年龄已经下降。乡镇医生的订单式培训尚未到位,缺乏新的力量。
与此同时,张璇在调查中发现,一些地方的村卫生室正面临无人跟随的局面,这使得最基本的卫生网面临“破底”的风险尽管有许多原因,但缺乏员工养老保险和随之而来的不安全感仍然是许多年轻医科学生不选择成为乡村医生的主要原因。目前,大多数乡村医生像普通农民一样,为农民购买养老保险。没有养老保障的问题严重影响了乡村医生的幸福感和执业稳定性。
对此,张璇建议尽快制定乡村医生养老保险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责成有关部门配合、共同实施、完成计划,多渠道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险问题。首先,乡镇医生可以被纳入他们所在的乡镇保健中心的管理,以便他们可以与乡镇保健中心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后,可以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乡镇卫生院和个体乡镇医生可以按照规定比例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次,对在职乡村医生的养老保险费用,也可以采取各级政府财政补贴和适当的个人缴费。
张璇还提出,如果财政真的负担不起乡村医生的养老补贴,至少可以允许乡村医生按照职工养老保险标准全额缴纳保险费,退休后可以领取15年的月养老金。此外,应适当解决和平衡各乡村医生的养老金需求。农村医生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已累计缴费15年,将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对于已经退休或接近退休年龄且15年内无法缴纳保险费的人员,根据其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工作年限,参照职工养老保险办法,其个人应一次性缴纳一定数额的养老保险,并将其纳入整个社会养老金计划,每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以便能够享受老年生活。
(大众日报客户记者高张健、卢广社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