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南宁1月26日电(记者庞葛平、张云河)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了解到,截至2020年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已分两批拨付5000万元应急资金,专项用于统一紧急采购具有负压吸引功能的救护车、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病毒基因测序、呼吸道多病原体筛查试剂和防护设备等。为当地组织开展新冠状病毒感染所致肺炎的预防和控制,保障广西人民的健康和安全提供了财政保障。
据报道,1月2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医疗保险局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医疗保障的通知》,要求广西各级财政部门和医疗保险部门充分认识预防和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重要性。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的有关安排,落实灵活有效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新发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原则,加强与医疗机构和参保地的沟通,确保患者不会因费用问题就医,确保定点医疗机构不会因医疗保险总预算管理法规的影响而就医。
1是为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按规定补贴
2是为到其他地方就医、先治疗后备案的患者,报销时不会因转到其他地方就医而降低缴费比例。
3是指符合卫生部门制定的新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可暂时纳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患者使用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
4是向患者较多的医疗机构预付部分医疗保险资金,及时调整相关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总预算指标,单独预算感染新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
下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将与自治区医保局密切配合,积极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基金收支动态监测,防范基金支出风险,明确财政补贴,做好广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治疗费用保障工作(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