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丹标志案件_乔丹拿的是什么?篮球还是乒乓球拍?

每个人都看过乔丹的标志。你认为他拿着篮球还是乒乓球?最近,乔丹体育被指控侵犯肖像权。经过几次波折,尘埃终于落定,最终确定本案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案件的细节今天将不在这里讨论。只有当这个案子在法庭上得到辩护时,律师才会和你分享意想不到的解释。顺便说一句,我会告诉你辩论中发散思维的重要性。1992年10月,019,美国乔丹在法庭上再次输给中国乔丹。当时,权威媒体报道:

乔丹标志案件

,由于这一判断,网民们再次争吵:那些支持乔丹的人无情地嘲笑和抨击乔丹体育;那些支持约旦体育的人也理所当然地争辩。一般来说,中国人与中国企业结盟是完全正常和合理的。然而,并非所有中国企业都值得支持。以约旦体育为例,与约旦的不和并不复杂。

| 1984年,福建省晋江县陈岱卞喜商品厂成立。它是约旦体育的前身。1998年,乔丹第二次获得三次全国篮球锦标赛冠军,被誉为“篮球之神”。2000年,约旦体育成立,当时约旦已经闻名于世。与此同时,约旦体育还打算利用约旦进行宣传,上面有约旦的集锦和海报。因此,2012年,约旦在约旦体育计划首次公开募股之际对约旦提起诉讼。在接下来的八年拉锯战中,双方来来往往,乔丹体育占绝对优势。众所周知,现在提起诉讼是为了争取证据。如果你想打赢这场官司,你需要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你的观点是正确的。收集证据的过程是赢得诉讼的基础。至于乔丹体育的肖像侵权案,我相信我们都知道,作为被告,只要你证明你没有侵犯乔丹的肖像权利,你怎么能证明这一点呢?当然,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是来自比较的最直接的证据。例如,另一方出示“证据”,证明约旦的运动品牌标志是约旦的经典形象从这张照片不难看出,除了缺少五个面部特征之外,其他部分都是一样的。我相信很多人看到这个会有这样的反应。这是公众的看法。然而,当律师看这张照片时,他们并不这样认为。当然,他应该用批判的观点来看待它。他找不到这两张照片的区别。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律师的立场。那么律师会对这张照片给我们什么样的辩论呢?答案绝对出乎意料。在这个几乎无可辩驳的“证据”面前,乔丹体育认为那不是篮球,是乒乓球拍...这是律师的论点,本质上把这两件事分开,这就是法庭辩护的魅力

至于乔丹的名字,乔丹体育律师在法庭上说,这个品牌之所以被命名为乔丹,是因为它原本是“南方的植物”简而言之,乔丹体育意味着我是一个公认的“民族品牌”。从名字到标志,这与乔丹本人无关。更不用说这样的辩论能给法庭审判带来多大的胜算。我相信许多人不能仅仅想到这种辩论技巧。这是法庭辩论。如果我们想证明我们的观点并找到证据来支持我们的观点,我们必须有发散性的思维并从各个方面看待这件事。我们不能局限于这件事本身。只有跳出这个奇怪的圈子,我们才能获得意想不到的收获。因此,去法院打官司不仅是一种体力活动,也是一种智力活动。据说购物中心就像战场。事实上,打官司不亚于打一场战争。这只是一场有证据和文字的战争,本质是一样的。

案件结束了,但边肖仍然很好奇。看上面的两个标志,你认为乔丹是拿着篮球还是乒乓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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