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男子坠楼砸死两名学生_原创 血色平安夜:男子跳楼砸死两名高三女生,遇害者家属追责难

原标题:血腥平安夜:男人跳楼杀死两个高三女生,受害者家属追逐并责备

重庆男子坠楼砸死两名学生

“我只看到一个黑影坠落和一声巨响“三天后,当谈到那个人在平安夜从大楼上摔下来时,重庆的妹妹小鹿仍然沉浸在深深的悲痛之中。当时,她离“黑影”坠落的地方不到50米,这是一次幸运的逃脱。两个及格的高中女生就没那么幸运了从上面跳下来的那个男人在重力加速度的作用下摔倒在女孩身上。不幸的是,两人死亡,成为事故中最无辜的受害者。跳楼者也当场死亡

根据警方初步调查结果,一名31岁的男子从湖北省武汉市的一栋大楼跳下,暂时住在三峡广场的一栋高层公寓里。这次跳跃是自杀,刑事案件已被排除。

悲剧发生后,许多媒体就后续责任划分和赔偿问题采访了律师。专业人士对受害者家属的索赔持否定态度。许多网民愤怒地问,如果一个人决心要死,他会不顾后果,无视他人的生命吗?

平安夜,不安全

圣诞节半个月前,重庆的大小企业界开始营造节日气氛圣诞树、礼品盒和彩灯营造出夜晚街道和商店的温暖氛围。

9年12月24日上午,重庆轨道交通官方微博称,为确保平安夜(即当晚)期间城市的社会秩序,从当天20点至运营结束,部分轨道交通站将受到控制,列车不会停止。其中,直达站包括沙坪坝站、交长口站等重要商业圈的换乘站。尽管这一举措引起了争议,但有关部门确保公民安全的意图是毋庸置疑的即便如此,在平安夜,街上的行人仍然比平时多得多。

晚上8点,沙坪坝一号线和环线换乘站已经关闭。离火车站300多米的黄骅新纪元购物广场附近,居民和游客仍然熙熙攘攘。这是一个地理位置优越的商业圈,周围是主要的大学和中小学。

正是因为其良好的地理位置和节假日交通繁忙。近年来,在平安夜、除夕等特殊时期,不仅附近的轨道交通会被关闭,学校也不敢轻视学生的人身安全。正在重庆大学学习的范晓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平安夜,学校辅导员亲自去了宿舍。如果没有学生在场,他也会打电话确认他们的安全。害怕发生事故

万防御,出人意料的是,在黄隝新纪元购物中心的高层住宅区,一名从30楼跳下的自杀者仍然撕碎了夜晚的“宁静”。目前,警方还没有透露跳楼者的具体身份,跳楼原因不明。被击中的两个女孩是重庆市綦江区的高三学生。其中,一个17岁,另一个只有15岁。这次,他去了主城区参加艺术考试培训。根据《新京报》的报道,一名姓张的女学生是她父母失去独立后唯一出生的孩子。现在夫妻都已经50多岁了,又失去了他们唯一的孩子。他父亲得知女儿出了事故,难过得走不动了。"他被抬去认领尸体。"

是自杀,“无差别伤害”。

是重庆的黑色平安夜自杀的飞跃埋葬了两个年轻女孩的青春和梦想“生活还没有开始,但在最辉煌的时代戛然而止,令人惋惜事件发生后,许多市民、网民和附近的学生自发来到这两个女孩遇害的地方,献上花束以示纪念。

重庆大学主校区位于沙坪坝,范晓对这里的商业圈非常熟悉。她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从大楼上摔下来的人选择的自杀地点位于三峡广场。“通常人很多,大楼下面的交通也更多,更不用说周末和节日了。”这条路也是停车场的出口。即使在正常情况下,跳下来没有撞到游客的人更有可能撞到汽车。”

此外,范晓还表示,新时代购物广场上方的住宅是一套高端公寓“在我们学校附近,一个房间和一个大厅可以租到1500左右,大约每间2000元。由于公寓楼也分布在许多酒店和办公单位,因此无法确定该男子是租房还是住在酒店。目前,这名男子曾经居住的公寓,30楼9号,已经被警方查封据警方称,最初住在公寓里的那个人只有31岁,不是本地人。为什么一个外国人要选择跳楼自杀?当前的公众舆论似乎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更多的网民谴责这个男人“自杀伤害他人”,“这是为了报复社会”,“这和滥杀无辜有什么区别”...

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梦(Wu Meng)认为,一个正常人可能只会考虑在跳楼前结束自己的生命,而没有时间照顾其他事情。“如果法律要求一个连自己的生命都不想要的人在结束生命时考虑伤害他人的可能性,那就太过分了“

人已经走了,但是受害者家属的责任和赔偿问题目前很难被许多普通网民接受——罪魁祸首已经死了,如何追究责任?

两名候选人所在的培训机构负责人李先生告诉媒体,事发时学校已经关闭,学生已经离开学校。然而,两名被害女子高中的教师说,学校知道她们要去参加培训,并为她们办理了完整的离职手续。这名男子跳下的公寓大楼的经理也很难被追究法律责任...事实上,就在悲剧发生的两周前,四川眉山市基层法院刚刚一审判决了一起“精神病人跳楼杀死两个孙子”的案件今年6月1日,25岁的精神病人侯先生从他家33楼跳了下来。周女士带着她的孙子陈骁去侯先生从大楼上摔下来的地方散步。她的两个孙子在车祸中丧生。

经法院核实,侯先生于2016年因精神分裂症在江苏一家医院接受了10天以上的治疗。当时,出院医生的命令说,病人可能会有意外事故,如自杀、冲动和受伤。请加强监督基于此,法院首先裁定该财产不负责任。侯先生的父母未能履行监护责任,应赔偿受害者家属152万元以上。

那么,有没有可能参考梅山法院之前对重庆平安夜“跳楼行人死亡”一案的判决?吴梦认为这不太可能“首先,梅山的祖先和孙子之死只是基层法院的决定,没有参考。第二,我认为精神病人从一栋楼跳到一个人身上的法律后果和正常人从一栋楼跳到一个人身上的法律后果是一样的,除非能够证明自杀本身就是精神疾病的症状。此外,吴梦还提出了一个关于“自杀”的伦理问题。"“如果自杀被认为是一项权利,那么行使这项权利的人就不应受到保护;如果自杀本身被认为是一种疾病,是对社会的一种损害,那么监护人必须负责保护它。自杀没有明确的伦理和法律定义,因此一系列后续问题可以用多种方式解释。“

,因此,在自杀问题上,吴梦认为病人应该承担责任,而不是家庭成员要承担责任“但如果跳楼者有自己的遗产,他应该拿出一部分遗产来补偿受害者及其家人,其余的可以通过公共福利基金或司法援助解决。如果跳楼者没有遗产,他可能不得不依靠司法援助。“

”是事实,但在现实中很难应用。这更多地取决于社会援助,即每个人的捐赠。”吴梦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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