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1月13日,山东省高级法院重新审理了2005年一起发生在中学厕所的强奸和谋杀案,并宣告张智超无罪他的律师李勋透露,受害女孩的家人对法院的判决表示尊重,但也希望尽快找出真正的罪魁祸首和真相。1992年1月,山东临沭第二中学的一名高中女生失踪。一个月后,她的尸体在学校废弃的厕所里被发现一丝不挂。第二天,15岁的高中生张智超被警察从家中带走。2006年3月,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智超犯有强奸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在过去的15年里,张智超的母亲一直在为此而努力。2018年1月,最高法院下令山东省高级法院重审此案。根据1月13日的再审判决,现场的痕迹证据中没有发现张智超的脱氧核糖核酸,他的陈述与证人的证词存在矛盾。证据不构成完整的证据体系,不符合证据可靠、充分的法律证明标准。张智超不能被判有罪。尽管张智超被判无罪,但这起案件的真正罪犯还没有被抓获。张智超明确表示她不认识受害女孩。根据封面新闻报道,受伤的妇女是她家最小的女儿。她的父亲曾担任邻水县街道办事处主任、县人大代表等。还开了一家化肥厂。他女儿被杀后,他一直无法摆脱失去女儿的阴影。前年他意外死于交通事故。
根据张智超一案的再审判决,原审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和被害人的父亲现已死亡。当
被减刑为无罪释放时,张智超在法院门口对许多媒体说:“我们有这么多家庭因为这一事件改变了他们的生活。今年我在监狱里呆了15年,从不到16年到31年。我真的希望得到一个解释,为王光超和受害者伸张正义。”“
到目前为止,警方还没有表示他们将重新开始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