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遴选要求_广西厅要求进一步加强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管理

项目遴选要求

天前,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进一步加强本地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和管理,促进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确保增减挂钩工作顺利开展,发挥增减挂钩在扶贫和农村振兴中的作用。

加强清洁和检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门和自治区部署的增减挂钩清理检查工作,开展再动员和再动员,统筹推进清理整顿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指导清理检查整改计划的研究制定,落实责任人,明确时间表,扎实开展清理整改工作,按时间节点提交清理整改结果,对清理检查结果的真实性负责,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及时整改

加强项目实施监督为进一步强化责任,项目实施、验收、审查、信息备案和后监督工作应严格按照增减挂钩政策和项目规划设计的要求,以及《旧区土地复垦验收技术规定》进行。应使用土地调查云和遥感图像等先进技术对项目区进行随机检查。重点加强对跨省调整项目、受理交易项目、预付费储蓄指标项目和未按时完成受理项目的现场监督检查,确保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

增加购买储蓄指数各地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桂政市委办公厅[〔2017〕121号文件精神,把自治区年度收购剩余指标任务与贫困县增减挂钩。各市县应探索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盈余指标交易平台,创新县内盈余指标交易渠道,推进城乡商业服务和商品住宅项目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盈余指标保障,进一步释放土地政策的活力和红利。

加大创建示范项目力度尚未创建示范项目的城市应加深对增减挂钩示范项目的认识,充分发挥示范项目的主导作用。各市局要加强对示范项目启动的指导,加快示范项目的实施和验收,实现项目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及时总结和推广示范项目经验,建立基准和模型,实现“一完成、一总结、一推广”的带动效应,促进区域增减挂钩健康发展。

加大扶贫搬迁区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力度从政治角度看,各地要重视推进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的实施。他们应主动与发展、改革、移民等部门建立定期协商制度。要及时掌握本地区因扶贫搬迁腾出宅基地的时间和数量。他们应按照“耕田适宜、林宜、草宜”的原则组织项目区实施拆迁复垦工作涉及扶贫搬迁的增减挂钩项目,应当注明项目区内搬迁户数量、人数、宅基地数量和面积,并按要求向自治区自然资源部门报告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和腾空宅基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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